据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为加强电池产品汞污染的防治工作,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日发布了《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检验监管办法》。据悉,《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电池产品实行备案制度,进口电池产品的备案申请人在电池产品进口前应向有关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出口电池产品制造商在出口前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实行汞含量专项检测制度,具体的检测工作由国家检验检疫局核准的汞含量检测实验室来实施,样本检测合格的由实验室出具《电池产品汞含量检测合格确认书》,样本检测不合格的则由实验室签发《电池产品汞含量检测不合格通知单》。未经备案或汞含量检测不合格的电池产品,不准进口或出口。